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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
作者: 发布时间:2007-09-29 10:04:28 来源: 【关闭

尉林字〔2007〕30号

各乡、镇(场)、旅游景点、基层管护站、等有关单位:
  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,今年秋冬季气温比常年偏高,降水量减少,呈干燥少雨的气候特征,森林火险指数高,森林防火形势不容乐观。从2007年7月1日起,我县已提前进入森林特别防火期,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,严防发生森林火灾,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,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,结合我县实际,现通知如下:
   一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,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
   今年入夏以来,我县出现持续高温干旱的异常天气,林地干燥,森林火险等级高,对森林防火极为不利,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自然灾害,一旦发生大的森林火灾,不仅使多年的造林护林成果被毁,严重破坏生态环境,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,而且影响社会稳定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的高度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,把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、促进我县经济发展、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实事来抓。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》要求,从加强生态建设、维护生态安全、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,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要结合落实生态公益林综合管护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,做到森林防火“一个到位,六个落实”(森林防火思想认识要到位,人员、经费、责任、措施、设备、宣传要落实),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。
   二、大力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
  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、工具,采取多种形式,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法律、法规宣传教育工作,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、月活动。大力宣传使“森林防火,人人有责”深入人心,家喻户晓,营造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   三、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大检查,强化火源管理工作
   各乡、镇(场)、旅游景点、基层管护站、等有关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,认真分析研究森林防火形势,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,加大森林防火督查力度,查源头,找隐患,落实整改措施,坚决管住火灾源头,要加强巡林护林工作,严格入林人员管理,严禁携带火种进林,杜绝一切火源进入林区,各乡、镇(场)、旅游景点、基层管护站、等有关单位要组织经常性的野外火源管理执法检查,要防止精神病人玩火烧林和其它故意纵火烧林的行为,及时消除火灾隐患,对重点区域、部位、关键地段,重点节假日期间,要重点防范,派出专人把守,落实责任,确保安全。
   四、加大投入,强化基础
  要进一步拓宽森林防火经费渠道,加强林火预报系统、林火监测系统、林火通信系统、林火信息管理系统、防扑火设施设备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,提高森林防火科技含量,全面提高防扑火的综合能力。
   五、协调合作,做好扑火准备工作
   森林防火是加强生态建设,维护生态安全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,也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。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,认真分析当前森林防火形势和不利因素,及早部署工作,认真落实各项防扑火措施,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《扑火预案》,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,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、人员调配、机具装备、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工作。各乡、镇(场)、旅游景点、基层管护站、等有关单位要强化对森林消防的监督职能,保障各项防扑火措施的全面落实,各级防火办对现有扑火机具、通信、交通等设备要进行全面检修保养,确保设备性能完好;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要充分做好扑火救灾的各项准备,做到一旦发生山火能快速出击,确保打早、打小、打了;要与当地公、检、法等部门密切配合,及时查办林火案件,依法从严打击林火肇事者,对故意纵火者要从严从重惩处。
   六、加强值班,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
  各级防火办要执行全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各乡、镇(场)、旅游景点、基层管护站、等有关单位的防火值班人员不仅要做到不缺岗、漏岗,而且对火场的基本情况要掌握,以便及时处置各种火情信息,对通报的林火热点,要认真组织核查,及时反馈。要强化林火信息管理,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和归口管理制度,发生林火时,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领导要亲临现场,靠前指挥,组织科学扑火,确保安全,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,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。严禁动员老弱病残人员、中小学生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。因玩忽职守、迟报、瞒报火情,延误扑火战机,造成重大损失的,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尉犁县林业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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